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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产别

日期:2016/9/21 14:18:00  阅读:1802次

      房屋产别是指根据产权占有不同而划分的类别。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1)国有房产: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其中包含直管产、自管产以及军产。


      直管产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自管产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构建的房产。


      军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2)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3)私有房产: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4)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5)股份制企业房产:指股份制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6)港、澳、台投资房产: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在祖国大陆举办的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7)涉外房产: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8)其他房产: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屋,都归在这一类,包括因所有权人不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代为管理的房屋以及宗教、寺庙等房屋。


      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房屋来源不同,我们将房产分为:私房、单位房、商品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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