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是外地户口,在南京买过一套小房,已经出售,贷款已经还清。请问再次购房是二套房吗?
A:目前名下无房,但有贷款记录,首付最低5成。
Q:我是个体户,但是我没达到个税起征点,可以开购房证明么?
A:对于个体工商户纳税证明按个人所得税证明认定,因未达到起征点而未纳税月份一并累计。
Q:我爸外地户口,之前持高级职称证和在南京劳动合同已领购房证明,因开发商延期开盘,现面临购房证明即将到期的问题,他超过40岁了,新政出来,请问他还能凭原证明开到新购房证明吗?
A:只要购房证明有效期内已经认购新房,或者二手房已网签的,购房证明过期也可以续开,继续有效。
Q:有两套房,有一套房刚刚签了买卖协议,手续要走到哪一步才能有购房资格?
A:正常过户完就可以了。
Q:我是外地人,本科,无高级职称,24岁,按新政策是不是无法在南京购房了?
A:如果您可以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就可以购买,如果没有,便不可以购买。
Q:南京在读学生集体户口如何开具购房证明?需要那些具体手续?
A:集体户口等同于南京户口,只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现场出具)
Q:请问信用贷影响首付吗?
A:信用贷、车贷、商业办公类房贷等都不算住房贷款记录,不影响首付,但是会影响贷款审批,需要申请房贷的,建议先还清信用贷。
Q:请问目前单身,买的房子还未交付,没有拿到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以接受父母的房产赠予吗?
A:只要房屋已经备案,就不可以再接受赠与了,因为现在赠与也要开具购房证明。
Q:丈夫2015年去世,妻子2016年把原来的2套共同的房产证换成了新的个人所有的不动产登记证,现在要卖房,时间怎么计算?
A:可以从原来的时间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