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起,我市进一步加大了买房限购力度,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我市采用规范统一的参保缴费证明文本,每份参保缴费证明均印有专属的验证码,供相关部门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校验真伪。参保缴费证明有两种获取方式:
1、市人社局网站打印:参保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全市任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注册后,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即可打印获取。
2、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打印:参保人员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市、区(园区)、街道等44个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打印获取。
南京社保自助服务终端主要分布表:
(更多经办网点详见http://mt.sohu.com/20161018/n470614263.shtml)
序号 |
经办网点 |
地址 |
1 |
玄武区社保中心 |
珠江路275号 |
2 |
秦淮区社保中心 |
中华路55号(原秦淮) 苜蓿园大街112号(原白下) |
3 |
建邺区社保中心 |
嵩山路18号 |
4 |
鼓楼区社保中心 |
虎踞路49号 |
5 |
栖霞区社保中心 |
和燕路417号 |
6 |
浦口区社保中心 |
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 |
7 |
雨花台区社保中心 |
雨花东路1号 |
8 |
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 |
江东中路265号 |
9 |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 |
白下路173号 |
10 |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51号 |
11 |
南京市市民卡中心 |
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楼 |
12 |
南京市社保中心 |
水西门大街61号东2楼 |
特别提醒
1、参保缴费证明采用套打电子印章
(黑色)、网站验证的方式,无需再加盖红色印章
2参保缴费证明不可伪造,每份证明均印有专属验证码。相关部门将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校验真伪,对伪造证明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有特殊情形的,可凭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柜台申请查询打印。
4参保人员若仅需了解个人社保缴费情况,可就近在本人市民卡所属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的自助服务终端,持开通金融功能的市民卡查询,或致电12333服务电话查询。